谁开了第一家民国ZARA?观点

全球时尚品牌网/腾讯时尚 / 鬼手 / 2015-01-19 13:00:15

  正在Zara打折季,Fast Fashion被人挤破头。民国时期,谁开了第一家ZARA呢?徐志摩的第一任妻子张幼仪在丈夫另结新欢了以后,开了中国最早的Fast Fashion店——就是这个女人。

  丈夫另结新欢,应当怎么办?

  这个话题在中国,大约已经讨论了一千年。汉代的卓文君女士写了首《白头吟》,挽回了丈夫;唐代的武则天女士把怂恿丈夫离婚的大臣杀了,挽回了丈夫;明代的;明代的吴月娘女士表示这简直算不了什么事,因为她的丈夫西门庆几乎每天都要认识新妹子,要挽回丈夫,就帮助他一起结新欢。

  家住上海市慕尔鸣路八号张公馆的张幼仪女士,在丈夫徐志摩另结新欢之后,走出了自己人生的新篇章。她自知哭闹无用,徐志摩对她的心是冷漠而无情的,这一点很早之前便已经证实。她在哥哥们的支持下,开始了离婚之后的新生活。

  民国十五年(1926)春初,张幼仪回到国内,一开始想开个幼稚园,她曾经多方考察,甚至连开幼稚园的钱都开始筹集了——多半还是想起她那疏于照顾而去世的幼子。幼稚园没有开成,却开了一家服装店,一家全上海最赫赫有名的服装店。这家店能成功,秘诀在于二:第一是首开模特展示衣物之风气,第二则是把世界最流行的服装款式拷贝到中国,这种快速时尚的商业模式,类似于今日之ZARA。据说,在巴黎流行的某一款时装,10天之后就会出现在上海街头。1927年冬天,上海以及附近的南京、苏州、无锡等城市的大街上,凡是有时髦女子出现,就会身着这家服装店的大衣。

家住上海市慕尔鸣路八号张公馆的张幼仪女士,在丈夫徐志摩另结新欢之后,走出了自己人生的新篇章。

  家住上海市慕尔鸣路八号张公馆的张幼仪女士,在丈夫徐志摩另结新欢之后,走出了自己人生的新篇章。

  这是张爱玲的梦想,却被一个“弃妇”实现了。

  这家服装店,便是大名鼎鼎的云裳服装店。这家店的名气,连鲁迅都惊动了,1927年11月18日,鲁迅在写给翟永坤的信中说:“听说《语丝》在北京被禁止了,北新(书局)被封门。正人君子们在此却都很得意,他们除开了新月书店外,还开了一个衣服店,叫‘云裳’,‘云想衣裳花想容’,自然是专供给小姐太太们的。张竞生则开了一所‘美的书店’,有两个‘美的’女店员站在里面,其门入市也。”

  张幼仪对衣服的兴趣并不算大,她自己在自传中也说,自己衣服是不时髦的,甚至可以说是守旧的。开服装店的念头,源于家里一位南翔裁缝,名叫阿梅。他应张幼仪母亲的要求,给刚刚回国的张幼仪做衣服。这位阿梅师傅的手艺很多,他给张幼仪做的衣服,受到了各方好评。朋友们问及这些别致的新衣,张回答说:“外国裁缝要先画好图样,详细注明尺寸,做到半途,还要你去试穿一次,甚至两次。阿梅真聪明,只要把你自己的构想对他口说一遍,他就能够懂得要旨,自去揣摩,做起来一点不错。”

  既然有现成的设计师,这服装店便成功了一半。云裳对外,便由张幼仪的弟弟张禹九张罗,实际管理者则是张幼仪。梁实秋在云裳开幕后不久,曾经带着太太去做大衣,他还记得那天“张小姐引我们参观她的公司,规模虽不大,却颇具匠心。”梁实秋是徐志摩和张幼仪的好友,两人交往甚深,所言应该不虚。

  梁实秋的回忆,是为了回应一场纷争。1965年,台湾《传记文学》刊登了容天圻写的《陆小曼与云裳服装公司》,容在文中说,这家公司是唐瑛和陆小曼合资创办的,并刊登了一幅照片。照片下面有文字说明,说照片上的小女孩是宋春舫的女儿,左边穿洋装花裙,襟上结一大红花的是唐瑛,唐瑛旁边穿西装打花格领带,留着小胡子的是江小鹣,最右边穿旗袍的是陆小曼,旗袍袖子改为西式的可能就是她自己设计的。唐瑛后面的那位男子,据照片的原持有人说,可能是张幼仪的弟弟张禹九。

  因为梁实秋曾经在《谈徐志摩》文中说“云裳公司根本与陆小曼无关,那是志摩的前夫人张幼仪女士创办的”,《传记文学》在发表容文之前,把文章给梁实秋看了,梁看后回信说,云裳公司是张幼仪办的,且说“知道云裳的人,在台湾还有”。《传记文学》编者便在按语中“希望确知上海云裳服装公司的人,能够有所补充,而使这一有趣的小考证,有更圆满的结果”。第二期,刊物就收到了新月派成员刘英士写来的《谈云裳公司及其人事背景》,再次确认云裳公司是张幼仪所开。容天圻的文章里说云裳服装公司设在同孚路口,刘英士也予以纠正说:“云裳公司不在同孚路口。它在卡德路东静安寺路,坐北向南,与邵洵美的金屋书店遥遥相对。”

  有趣的是,同时代的鲁迅却把云裳服装店的业主,算在了徐志摩的头上。这一点,似乎连徐志摩自己都没有否认,证据便是他给周作人写的信:“新办两家店铺,新月书店想老兄有得听到,还有一爿云裳公司,专为小姐娘们出主意,老兄不笑话吗?”

  徐志摩这么想,多半因为自己虽然与张幼仪离婚,张却没有脱离徐家,成为了徐志摩父亲的干女儿。前妻也是妻,所以,前妻开的店,也算是自己的。这个逻辑,实在是有点搞siao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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